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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时期的熏香风气

2015-07-10来源于:香道文化艺术网编辑:婉婷

魏晋南北朝时期,熏香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更为普遍,因而曹操在取得政权之前曾“禁家内不得熏香”,以示简朴;临终时遗命:“余香可分与诸夫人,不命祭”。这一时期,熏香风气已从王公贵族扩展到士大夫文人中间,出现了许多描写熏香的诗文,如曹丕《迷迭香赋》刘绘《博山香炉》等。

隋唐时期,随着对外贸易的繁荣和物质文明的发展进步,人对熏香的研究和利用更加精细化、系统化。宫廷中用焚香来显示庄严和礼遇,并写进制度。喜爱香薰的权贵们将奇香作为炫耀的资本,互相比试,兴起了“斗香”活动。唐中宗时就举办过一次高雅的斗香大聚会,宗楚客兄弟、武三思以及皇后韦氏等诸皇亲权臣在会上各携名香,比试优劣。

而文人骚客则将熏香视作优雅生活和文化品位的标志,似乎非有熏香则不能赋诗作文。于是,“红袖添香夜读书”就成为了文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风雅。    

 唐代的熏香,除熏炉以外,还有一种可以置放于被褥之中的熏香器亦大为盛行。此器具被称为“卧褥香炉”“被中香炉”“香囊”“香球”“金砸”等,用于祛除污秽之气,芳香被褥。其形制通常为金属制作的镂空圆球,上半球体为器盖,下半球体为器身,两者之间以合页相连,子母口扣合。

下半球体内有两个同心持平环和一枚焚香盂。两持平环之间以及持平环与香盂之间均以垂直的活轴相连,并将外环与球壁铆接在一起,持平环和香盂都可随重力作用保持盂面与地面呈平行状态。因此,无论球体如何转动,盂面始终朝上,香盂盛装的香料点燃时火星不会外漏,烧尽的香灰也不至于洒落散出而将被褥烫坏,是一种设计极其精巧的微型熏炉。

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的唐代金银器中就有一大一小两个鎏金银香囊。